中央储备粮绥化直属库从即日起进行水稻收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购价格:2019年产国标中等品及以上标准品入库价:稻谷:出米率以62%为基准,收购价格为1.31元/斤,出米率每高0.1%个米率,收购价格增加0.2分/斤,出米率为64%的稻谷收购价格为1.35元/斤;出米率为64%至65%的稻谷,每高0.1%个米率,在1.35元/斤的基础上增加0.1分/斤,结算价格不高于1.36元/斤。
二、收购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其中:水分以14.5%为基础,每高0.1个百分点扣量0.15%。稻谷两吹两筛整理后筛下物返回,无黄粒米,谷外糙米含量≤2%。其它各项质量指标及增扣量规定依据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卫生指标执行食品安全标准(GB1350-2009)。
三、严格执行收购质量标准,严禁以次充好、以陈顶新,严禁收人情粮,收购数量完成后,不再收购。
四、送粮人需携带身份证、自产证明、送粮人银行卡(提供银行卡详细信息),送粮人和银行卡、自产证明信息一致,每个送粮人卖粮不得超过500吨,超过500吨需提供种地承包合同。
五、业务咨询及举报电话:0455-7868011
特此公告
中央储备粮绥化直属库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