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6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其中两则关于转基因大豆的违规销售引起每日粮油发关注。
从通报内容来看,两起转基因大豆的违规销售均发生在江西,当事人除了被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分别被处以1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但整个违法销售的详细情况并未表明。
此后我们查阅资料发现,除了以上两起违法销售外,2021年5月31日(没收违法所得15600元,处30000元罚款)、2021年11月30日(未作处罚)、2021年12月1日(未作处罚)、2021年12月3日(未作处罚)在江西也先后发生过类似的转基因大豆违法销售和加工的情况,其中除一起为非法销售外,另外三起均为豆制品作坊,加工成豆皮后销售。
而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转基因大豆的加工须取得相关许可。
同时,由于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转基因大豆的商业化种植,因此,理论上国内的转基因大豆均为进口,而依据我国转基因作物进口相关管理规定,这些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严禁直接用于食品领域,在企业加工、存储和运输过程中,要求专项封闭处理。
在具体的交易环节中,买方需明确具备进口大豆加工许可证,或生产膨化大豆的工厂才能有购买资格,即“加工许可证”是能购买进口大豆的唯一通行证。早在2017年我国有关部门针对部分企业将进口大豆非法流向食品领域还组织过大规模的检查。
而在江西省2021年12月1日的一起转基因大豆违规加工销售案件中,却显示出加工作坊对这些转基因大豆的采购并不知情,在没有销售合同和购货凭证,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收条的背景下,将这些转基因大豆加工成了豆皮,共计违法所得5250元。
目前尚未有相关信息显示,这些大豆是如何违规流入零售市场的。




